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2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以“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题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特别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国家安全的重大关系,深刻阐明了事关知识产权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根本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是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部署了一系列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动、规划,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
会议强调,全局全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时代意义、政治意义、理论意义、战略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放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结合国际竞争形势和国家创新发展需要,贯通知识产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理论、实践和发展,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为新时代新阶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战略方向,提出了战略指引,作出了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对国际知识产权形势的深刻洞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的一次“集大成”。
会议要求,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全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要组织干部职工逐条学、逐句学,反复学、深入学,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及时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凝聚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和战略方向,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抓紧研究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提出系统性的贯彻落实措施,逐条分解、逐项落实。要加强部委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合力。要制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筹备开好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其中,认真部署落实。要结合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在工作上不断丰富新内容,在实践中不断充实新举措,在成效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强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有关部门、商标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