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EPO作为PCT/ISA试点项目申请人指南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和欧洲专利局(EPO)就在PCT体系下开展试点合作达成共识,试点内容包括向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申请条件为:1.申请要求:提交和受理向CNIPA提交并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必须为电子申请。提交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时,应在提交申请界面选择EPO作为检索单位。应注意,对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选定仅能在提交新申请时选择,且后续不接受国际检索单位的变更。2.语言要求,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申请的语言须为英文。对于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受理局的审查标准与流程不变。受理审查完成后,检索本及有关文件将通过国际局(IB)传送至EPO。提交EPO作为主管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应注意,对于应当向检索局提交的有关文件,应直接向EPO递交。同时,应想国际检索单位缴纳的费用也应当按照EPO的缴费标准和缴费要求,直接向EPO缴纳。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由EPO默认邮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Smartcard或双重验证的方式访问MyEPO Portfolio获取电子形式的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如果申请人已经注册了WIPO ePCT账号,还可以通过ePCT获取电子版副本。对于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根据国际单位与国际局之间的协议内容,申请人应选择EPO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应向EPO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PCT/IPEA/401)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在线方式直接提交。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ePCT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