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开放许可,哪些专利类型可以实施开放许可?
开 放 许 可
专利开放许可是指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内,任何人可以按照该专利开放许可的条件实施专利技术成果。
国务院于2015年12月2日正式公布了《专利法修订草案》中,我国首次明确规定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2020年10月17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的决定(即第四次修正),其中增加了三个关于专利开放许可的法条,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法律层面正式创设。
《专利法》第五十条 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
《专利法》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开放许可属于普通许可范畴,不能是独占或排他许可。专利开放许可由专利权人主动申请启动,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后,专利权人将无权再选择被许可人和更改许可条件,具有可撤回性、公开性和无歧视性。 专利开放许可有利于促进专利许可信息对接、提升专利许可谈判效率、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风险。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都可以申请专利开放许可。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来源: 今日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