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应当提供哪些内容
除了少数专业发明人,少有发明人能申请上百件发明专利,这些屈指可数的灵感火花,光是给培育成有价值的技术方案,就已经足够费力了,发明人们应该专注于技术创造,为了少数几件专利,而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申请文件的撰写注意事项等专利知识,是无谓的浪费。对于发明人所研究出的有价值的技术方案,显然交给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撰写成专利申请文件更为合适。
那么将发明人研究出的技术方案交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时,需要提供哪些技术上的信息呢?
发明所提供信息的汇总,称为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是帮助专利代理人理解真实的发明创造点,写好申请文件的基础,发明人提供的信息应当详尽,以使代理人能真正理解并抓住发明创造区别技术要点。
一般而言,技术交底书中需要包含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及具体实施方式,有附图则提供附图。
其中,发明名称大致填写即可,若不符合规定,代理人也会提醒如何进行修改。
技术领域写明该发明所述领域即可,也较为简单。
背景技术,则是与本发明技术方案最相近的现有技术,即与本发明技术实质、用途、使用效果等最相近的国内外同类现有技术最新发展情况。背景技术需客观描述,在阐明背景技术时,最好能够说明现有技术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以及解决这些不足时所需要面临的困难,需要注意的是,所列举出的困难最好能够与本发明的技术效果相对应,即对于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或不足,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能够克服,对于本发明难以克服的缺点或不足,不需要进行列举。
发明目的简单阐述本发明是基于什么原因而设立即可。
技术方案部分是技术交底书中的重点,提供技术方案时,应当清楚完整地描述本发明是如何实现的,具体详尽的描述本发明各个技术特征所能起到的作用和效果,具体是如何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或不足。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本发明解决问题的技术特征,以及能够产生优异效果的技术特征,应当详细写明其作用原理,以便审查员理解本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要点。
对于有益效果部分,则客观写明本发明能够产生何种有益的效果即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能够产生的效果,应当在后面的实施例中得到验证,如,有益效果部分写明了本发明的产率高,则需要在后面的实施例中公开本发明所述技术方案的具体产率;写明了反应速度快,则提供具体反应所需时间。以此类推,对于取得的有益效果,后续实施例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对于根据技术方案能够显而易见地推测出的有益效果,可不提供证据。如,在计算机主机机箱中装入了风扇,增强了主机机箱的散热性能,这种根据技术特征可简单推测出的技术效果,则无需提供证据。
最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也是交底中的一大要点,这部分理论上只要提供本发明的一种或多种具体的实施案例即可,但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通常补充对比实验效果更佳。如,现有技术公开了乙烯和氢气可在催化剂存在的条件下,通过加热反应生成乙烷,但是产率较低,具体给出的方案是1mol乙烯、1mol氢气和0.1g催化剂Pt,在200℃下反应得到乙烷,产率为50%。而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加入高压条件以提高乙烯在高温条件下催化加氢制备乙烷的产率,具体给出的实施方式是1mol乙烯、1mol氢气和0.1g催化剂Pt,在250℃、4.5MPa的条件下反应得到乙烷,产率为60%。对于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的效果,能够看出产率确实提高了10%,但是由于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除了加入了高压条件外,温度也提高了50℃,这种情况下,产率的提升是否必然由于高压导致,是难以确定的。而如果在撰写申请文件时设置相应的对比实验,1mol乙烯、1mol氢气和0.1g催化剂Pt,在250℃下反应得到乙烷,产率为55%,那么通过本发明的实施例与对比例,即可明确看出,高压条件的加入促进了产率的提升。设置对比实验的原因是,通常审查员给出的现有技术与本发明相比时,往往存在多个变量,尽管本发明的实施例所限定的特定技术特征未出现在现有技术中,但其他变量的出现,也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确定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由特定技术特征所产生,因而针对特定技术特征设置相应的对比实验,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技术交底书还存在附图,则需要给出各附图的名称,以及能够从附图中得到的信息。
从上述技术交底书中应当包含的信息来看,技术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方式是技术交底书中的重点部分,需要发明人详细补充,是能否获得授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