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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
我国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2023年,我国共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同比增长15.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09万件、外观设计专利63.8万件;注册商标438.3万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3万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5842家。
2023年,我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提交国际专利申请73812件,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166件(前11个月),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6196件,稳居世界前列。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2023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8539.9亿元,同比增长75.4%,惠及企业3.7万家;达成专利开放许可1.7万项;2023年前11个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345亿元。
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6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新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开始执行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国家标准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国家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归口管理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已于2023年8月6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换版实施
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公告,对《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称“新版标准”)进行换版,新版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称“旧版标准”)。
江苏发布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
2024年1月8日,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
《指引》共分六部分,一是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二是关于“商业秘密”的认定。三、关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四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五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六是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程序问题。
广东22条举措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着眼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求和创新主体对公共服务的要求,提出了22项具体举措,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覆盖更广、效能更高、服务更好、体验更优。
青岛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青岛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未来将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家用电器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至此,全国在建和已建成运行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70家,其中山东省8家。计划单列市已全部布局,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14个布局了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西省《专利奖评审工作规范》实施
为落实知识产权发展的理念,发挥江西省专利奖激励引导作用,推进全省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规范专利奖评审工作,根据《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江西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及新时代知识产权发展的新要求。制定《专利奖评审工作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