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CT申请人可继续指定EPO作为其检索机构
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于2020年12月首次启动的试点计划取得了成功,该计划将进一步延长三年,到2026年11月30日。在此前,中国申请人将继续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机构(ISA)。
通过使用欧洲专利局作为申请的国际检索机构,申请人可以加快欧洲专利授予程序,如果要提前进入欧洲阶段,还可以更快的进入。此外,欧洲地区阶段申请不再需要补充的欧洲检索。申请语言为英语,进入时无需再进行翻译,可以节省成本。当根据PCT第二章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国际初步审查时,进入欧洲阶段时应支付的审查费将减少75%。
试点项目数量仍定为每年3000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