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丨“奇迹封神” 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
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搜索关键词中使用了竞争对手的游戏名称,使网页搜索结果中自己的游戏网站排列在竞争对手的之前,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该游戏名称注册了商标,是否会侵害注册商标权?
2022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广州游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天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2020)京73民终1905号二审判决。【(2019)京0108民初30073号】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0,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0元。
关于关键词推广行为,对被诉手游添加关键字进行百度推广的行为系使用游城公司的账户完成,上述添加关键词“奇迹觉醒手游”进行推广的行为,使得被诉网站优先于权利手游官网的搜索结果展示,达到利用网络用户的初始混淆争夺潜在客户的效果,易使部分本应访问权利手游相关网站的用户通过被诉推广链接访问被诉网站,从而使被诉网站获得更多的点击量,将造成天銮公司游戏用户的流失和商业机会的丧失。该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