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补充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6月28日至30日举行的专利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推迟。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和《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对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依次进行了递补,最终确定本年度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6月份已按要求发送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或《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的考生,且考生意愿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确认。
(二)6月份已按要求确认参加面试个人又自愿放弃的,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签名,于7月22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zhaopin@cnipa.gov.cn或传真至010-62083898。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在面试开始前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及复印件5份。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成绩单(非应届生可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5份。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1份。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在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1. 面试于2020年7月29日至31日进行。
2. 面试于当日上午8:30、下午2:0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到面试地点报到完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考生8:00未进入候考室、下午考生1:30未进入侯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西门进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请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提前规划路线,避免因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纪律
面试当天仅限考生本人进入面试地点(不得带入亲属等随行人员)。考生须服从面试现场组织安排,候考室内保持安静,候考室、备考室及考场内禁止考生使用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及上网设备,不允许考生之间互相交谈。
五、专业能力测试
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考生的专业能力将在面试中一并测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满分10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我局将按照1:1比例通知考生体检,体检于面试后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我局将按照1:1比例对考生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面试地点报到时须提供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提供《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进入面试场所。
(二)对持非绿码的考生、面试前14天内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即日起至面试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面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至面试之日仍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群的考生、尚未解除隔离观察措施的考生,应在面试前提供相关医学证明,申请推迟面试,另行安排;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五)考生应自觉配合我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当地和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生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按时抵达面试地点,注意安全。
面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相关安排的,将提前告知考生。
联系方式:010-62086111(电话)
010-6208389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