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已经成为抗御经济运行风险、提高我国产业竞争能力、锻造制造业韧性的关键之举。
目前全国“专精特新”企业有4万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4762家,“十四五”期间,我国还将培育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成为政策风口!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为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参与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可快速走上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享受政策红利。
什么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企业怎么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和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什么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企业怎么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和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