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首批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本市专利导航服务体系,推动健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拟认定首批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家,并给予工作经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园区重点产业符合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已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高校重点学科符合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已形成一定的创新优势。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荣誉资质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具有专业的组织能力。园区具有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工作经验和实践成果,高校具有专利情报分析能力和具体案例,均具有组织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人力资源。
(四)具有必要的条件保障。具有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所必需的信息资源和适当的配套经费保障。
三、工作目标
坚持产业发展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健全专利导航服务体系,围绕本市重点发展的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立完善专利导航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宣传培训、决策咨询等工作机制,探索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利导航发展模式,推动专利信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资源配置,解决产业发展共性问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专利导航组织协调机制。围绕园区优势产业、高校优势学科组织协调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分析,形成专利导航报告,定期发布专利导航项目成果,跟踪成果应用成效,注重发挥专利导航在园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高校学科规划、协同创新中的作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二)建立专利导航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专利导航服务对接,必要时联合服务机构共同向企业提供专利导航专业服务,鼓励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导航公益类工具或服务,扩大专利导航服务的惠益面。
(三)完善专利导航宣传培训机制。面向专利导航项目承担单位等具有实际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专利信息检索、数据处理以及导航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组织专利导航成果宣讲等宣传活动。
(四)建立专利导航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专利导航产业专家库,开展以促进全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交流,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之间的联系机制,必要时联合制定发布全市专利导航发展战略报告,为政府部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相关产业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咨询。
(五)推广《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做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宣贯工作,开展标准实施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规范市级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以市级各类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为抓手,提升创新主体贯彻国家标准的意识和能力。
(六)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承担市知识产权局等政府部门委托的专利导航人才培训等任务以及其它专利导航应用工作。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经审核评定及公示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接单位须以自筹资金方式为本项目设置配套资金。
(三)项目承接单位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市知识产权局适时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资金使用督查。
六、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张燕山 孔元中
联系方式:021-23110888;021-50723882(传真)
邮箱:zys820701@163.com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5日
项目编号:_________
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编制
填报说明:
1.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及附件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严谨、层次清晰。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封面中项目编号不需填写。
3.申报书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各栏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加页。
4.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 A4 纸张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并加盖公章)。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二、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方案
三、单位意见